1. 协商调解:继承人之间就遗产继承、分割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共同履行;协商不成的,可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调解委员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 诉讼维权:调解无果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遗嘱效力、确认继承人资格、分割遗产、责令对方配合办理过户登记等;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

3. 强制执行:若一方继承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不支付折价补偿款、不配合过户),另一方继承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手段,保障自身权益的实现。

4. 检察监督:若对法院的一审、再审判决不服,或认为法院判决存在错误,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由检察机关审查后,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判决中的错误。